《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
產廢單位主要從以下七個方面入手:
1、了解產廢情況
2、標志、標語、標簽執行情況
3、環保制度上墻情況
4、現場臺賬記錄情況
5、貯存設施管理
6、利用設施管理
7、處置設施管理
危廢暫存間應這樣建:
危險廢物貯存間必須要密閉建設,門口內側設立圍堰,地面應做好硬化及“三防”措施,即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
危險廢物貯存間門口需張貼標準規范的危險廢物標識和危廢信息板,屋內張貼企業《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危險廢物事故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全廠危險廢物。
一. 危險廢物意外事故的確認
危險廢物意外事故是指危險廢物在產生、收集、貯存、處理等環節上出現了擴散、流失、泄漏、人員受傷等情況。
啟動本公司事故應急預案處置。
二. 危險廢物意外事故分級
根據危險廢物意外事故發生后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及環境污染程度分為三級:
一級:發生危險廢物流失、擴散、泄漏時,需緊急處理的。
二級: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廢液、廢油)意外事故導致廠區環境污染(50—200㎡)或人員(2-5人),須對區域污染緊急處理或對受傷人員緊急救護的。
三級: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廢液、廢油)意外事故導致人員死亡或5人以上受傷,須對受傷人員提供危險救護和現場救援的;導致廠區200㎡以上污染,需緊急處理的。
三. 指揮系統與職責
成立以(副)總經理為主要負責人,人事部及各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危險廢物意外事故處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意外事故發生時的緊急處理工作。
環保科負責對上級部門報告意外事故的緊急處理情況,協調市專家組的鑒定工作,保障信息通暢。
人事部負責組織專家及相應的醫務人員,做好受損害人員診斷、治療、搶救和醫務人員的個人防護工作;負責緊急處理時家屬的安撫工作。
環保科負責協調事故現場的監測,以及控制措施效果的評估;負責組織協調現場人員分流、調查采樣的安全。
人事部負責保障意外事故緊急處理時所需危險防護用品的供應。
環保科負責危險廢物的集中、收集、轉貯、防止損失加重。
四、危險廢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
1.不同品種危險廢物分別存放在不同容器中,不得混合。
2.危險廢物貯藏間外貼有“危險廢物”字樣標識
3.固體危險廢物:包裝完整,不滲漏。
4.液體危險廢物:容器密封、有蓋;
5.氣體危險廢物:容器密封、安全閥良好。
6.危險廢液暫時存放應采取防滲漏、防外溢措施。
7.各部門及承包商在設備維修中產生的廢油、設備漏油和汽車維修廢油應全部倒入指定區域的廢油桶中。
不得倒入廠內、外空地、草地及地下管網的檢查井中。
灑漏在地面的廢油由責任部門(相關方由相關負責部門監督)用棉紗或報紙清除。
8.擦機器、設備及擦油手的廢油棉紗,需放置在各部門指定的廢油棉紗容器內。
集中送到廢棄庫按危廢處置。
9.廢棄或暫時不用的空油桶應送交廢棄庫集中存放,避免油污污染地面及雨水沖刷后污染地下水。
五、意外事故的應急響應
意外事故發生后,廠危險廢物意外事故指揮小組,根據意外事故的不同級別,啟動相應的應急措施:
一級響應:
1.1 意外事故現場立即進行處理,包括灑散危險廢物的再收集,必要時采樣監測,由環保課 生產車間負責。
1.1.1 若屬危險化學廢液少量灑漏,立即用水清洗。
1.1.2 若屬廢油少量灑漏,立即用廢紙或棉紗擦干凈,帶油廢紙或棉紗集中送到廢棄庫按危險廢物處置。
1.2 意外事故報告:48小時內向衛生局、環保局主管部門報告調查、處理、搶救工作情況,由總務課負責。
二級響應:
2.1 意外事故現場立即進行處理,包括灑散危險廢物的再收集,必要時采樣監測,由總務課負責。
2. 1.1 若屬危險化學廢液多量灑漏,(導致廠區環境污染50—200㎡),立即用木粉或棉紗吸收廢液,產生的廢木粉或廢棉紗送到廢棄物指定地點按危險廢物處置。
2. 1.2 若屬廢油多量灑漏,(導致廠區環境污染50—200㎡),立即用棉紗吸收廢油,然后用木粉擦干凈帶油地面,產生的廢木粉或廢棉紗送到廢棄物指定地點按危險廢物處置。
注意現場禁帶火種。
2.2 意外事故受傷者就地隔離治療,密切觀察接觸者,必要時請醫院醫生協助救治,由辦公室負責。
2.3 意外事故實施現場管制,由總務課負責。
2.4 意外事故報告:24小時內向衛生局、環保局主管部門報告查結果,采取相應緊急措施,由生技科負責。
三級響應:
3.1 意外事故立即進行相應處理,包括灑漏危險廢物的再收集,由總務課 生產車間負責。
3. 1.1 若屬危險化學廢液大量灑漏,(導致廠區環境污染200㎡以上),立即用大量沙土吸收廢液,產生沙土送到廢棄物指定地點按危險廢物處置。
3. 1.2 若屬廢油大量灑漏,(導致廠區環境污染200㎡以上),立即用棉紗吸收廢油,然后用大量沙土吸收廢油,然后用木粉擦干凈帶油地面,產生的帶油木粉或沙土送到廢棄物指定地點按危險廢物處置。
事故現場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注意現場禁帶火種。
3.2 意外事故報告:1小時內向衛生局、環保局主管部門報告,由人事部總務課負責。
3.3 立即組織醫護人員開展救治,由人事部負責。
3.4 做好監測,觀察其發展動態,隨時向指揮領導小組匯報,由人事部總務課負責。
3.5 立即組織保障搶救、搶險物資供應,由人事總務課負責。
3.6 作好相關人員的個人防護工作,由生產車間、總務課負責。
3.7 意外事故實施現場管制,由環保課負責。
六、結束響應
受污染的環境已緊急處理;受傷人員已得到救治,由本次意外事故再次引發事故的因素已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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