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第八十五條規定凡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并向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進行檢查。
那么,環境應急預案的那些套路,你都懂嗎?今天我們來具體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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